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4.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4.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建设部是在哪一年出台的《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07天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02007。
1、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规定法律分析: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1、一板二带式。这是道路绿化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隔线上种植行道树。此法操作简单、用地经济、管理方便。二板三带式。在分隔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中间绿化,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道树。这种形式适于宽阔道路,绿带数量较大、生态效益较显著,多用于高速公路和人城道路绿化。
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四条绿带。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二、道路绿化规划(一)、绿地率指标绿地新建主干道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如2002年建设的人民路,绿地率达到61.8%,而且在道路两侧建设了大面积的游园绿地。丰收路、塔南路、西环路等道路绿地率都达到40%以上,远远超出标准。
2、城市规划师考试辅导: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城市绿地包括:1、公园绿地指各种公园和向公众开放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公园绿地中除“小区游园”之外,都参与城市用地平衡,相当于“公共绿地”。在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中,“公共绿地”被列为“绿地”大类下的一个中类。
“公共绿地”一词来源于前苏联,突出反映的是绿地的所有权、产权等公共属性。我国目前在绿地的分类上不存在私有绿地,所有的城市绿地都属于国家、为公众服务。公共绿地与国际上公园的内涵相似,与我国的公园和开放型绿地相当,因此,都属于公园绿地性质。鉴于此,公园绿地的概念更能够反映出公共绿地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属性特征。2、公园公园是公园绿地的一种类型,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园林绿化需要哪些规范?我将北京的一些政策法规写给你吧《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补充规定》《市政道路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J85-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42003《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812005《屋顶绿化规范》DB11/3662006《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北京市绿化植物保护。
4、建设部是在哪一年出台的《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07天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02007,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2.5、7.1.2、7.5.3、7.6.2、7.10.1、8.1.3、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8.1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8.1.2.1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8.1.2.2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m~7m之间。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m×l.2m。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
6、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居住区绿地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3.2开放式绿地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
3.4居住区公园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3.5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3.6组团绿地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3.7宅间绿地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7、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4.4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4.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m以上,4.6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